近日,江苏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案件,涉案人许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这起案件与王女士息息相关,她花了近百万元却没有如愿地让儿子进入心仪的初中。 案件始于2022年6月,王女士的儿子即将小学毕业,但由于初中学区不理想,她决定通过"走关系"来换一个理想的初中。正好,她的亲戚认识一位叫许某的人,听说他在教育局有关系,可以帮忙安排入学事宜。于是,王女士求助于许某。 许某表示能办成此事,并利用了王女士渴望儿子成功的心理。在首次见面时,他就接受了王女士送给他的20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和两条黄金叶香烟作为回报。随后,许某假冒教育局领导的身份,通过微信告诉王女士他已经安排好了转学,但需要她先垫付一些费用。 于是,王女士在整个过程中支付了共计97万余元,却从未获得儿子的入学资格。最终,王女士将许某揭发给了公安机关。警方表示,这是一个典型的学术诈骗案例。诈骗分子通常利用家长们追求子女成功的心理,谎称在教育局或学校有关系,并承诺能够帮助他们处理入学事宜,以此骗取信任并索取好处费。 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家:“求学无捷径,捷径多陷阱。”学校有着正规的办事流程和手续,任何需要通过金钱疏通关系的情况都应引起警惕。家长们应保护好自己的财务安全,按照规定及时安排子女的入学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