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容侵犯!这是3月1日袭警罪实施以来,盐城地区发生的首个袭警案例。”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 犯罪嫌疑人接受审讯 原来,3月13日晚,大丰区公安局万盈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赌博。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查获骆某某等人正在赌博。当民警在清点赌资、核查人员身份时,骆某某妻子藏某某突然来到现场,情绪激动,企图冲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的警务辅助人员要求藏某某停止冲撞,配合执法,但藏某某不听劝阻,继续大声吵闹。 为控制现场事态,出警民警上前对藏某某进行劝阻,并依法告知其行为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但藏某某拒不配合,并突然殴打民警面部,致使民警面部外伤破裂、软组织挫伤。 犯罪嫌疑人被押送看守所 事发后,大丰区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迅速介入,对事件进行认真核查。目前,藏某某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自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警方表示,在公安机关正常执行执法过程中,大家要予以配合,千万不能以任何的暴力行为阻碍民警的正常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