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租房补贴发放

[复制链接]
查看4223 | 回复0 | 2023-7-19 21: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打造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根据《关于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的若干政策》(盐发〔2021〕10号)、《关于印发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盐办字〔2022〕44号)和《关于优化提升黄海明珠人才政策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1.适用范围

2021年度市区引进人才仍按盐人社发〔2021〕39号文件执行。2022年1月1日以后市区引进的三星级人才按本细则执行,四星级人才仍按原细则执行。


2.发放标准

(1)持有三星级黄海明珠人才卡,符合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大学生、年实际纳税达2000万元的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的特殊人才、我市企业新引进的绿色技术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给予1500元/月的租房补贴,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的特殊人才享受期不超过60个月,绿色技术紧缺专业人才享受期不超过36个月。


(2)持有三星级黄海明珠人才卡,符合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的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给予1000元/月、800元/月、600元/月的租房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6个月。


本条所称政策享受期36个月、60个月是指:政策享受与参保缴费相对应,人才在申请卡所在单位的首次参保时间起连续计算36个月、60个月,不向前追溯,中途中断不向后延期。


3.申报材料和程序

市区(不含大丰区)持卡人才工作地在市财政局《盐城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常驻地范围内的,需上传用人单位出具的未提供住宿证明和查询名下在常驻地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情况;大丰区持卡人才工作地在大丰区财政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常驻地范围内的,需上传用人单位出具的未提供住宿证明和查询名下在大丰区常驻地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情况;工作地在市、大丰区财政部门规定常驻地范围外的持卡人才,需上传用人单位出具的未提供住宿证明和查询名下在用人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情况。经查询,在规定范围内无住房的持卡人才凭《租房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未提供住宿证明》、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申报租房补贴。


市区(不含大丰区)常驻地范围: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亭湖区各街道园区、南洋镇、新兴镇,盐都区盐渎街道、盐龙街道、潘黄街道、张庄街道。


大丰区常驻地范围:陈李线以西,一卯酉河以北,沈海高速以东,疏港航道及其向西延伸线以南的合围区域。


4.其他事项。按盐人社发〔2021〕39号文件执行。


5.各县(市)参照本细则执行。


6.本细则由市人社局商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知晓盐城】,在聊天对话框内回复关键词【人才补贴】,即可获取盐城黄海明珠人才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方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